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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:求,讨债。
司契:主管券契。
司彻:主管税收。
无亲:没有私亲。《五章》曰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”《五十六章》曰:“故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。”
与:给与,帮助。
调和巨大的怨恨,必定有余留的怨恨,〔用德来报答怨恨,〕怎么可以说是做了好事呢?
因此,圣人拿着债权合同,而不向负债人讨债。有德的人就主管合同,无德的人就主管税收。
自然的规律是没有私亲的,经常帮助善良的人。
八十章(治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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